网上调查  
位置 行政许可

社会团体成立、变更、注销登记

2006-08-14
行政许可依据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
2、国务院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250号)

行政许可期限
社会团体筹备登记60日内,成立登记30日内

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条件
1、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
2、有50个以上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单位会员,混合会员总数不少于50个;
3、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;
4、有固定的住所;
5、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;
6、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(有三万元以上的活动经费);
7、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。

社会团体变更登记条件
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、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,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,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、变更备案。

社会团体注销登记条件
1、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;
2、自行解散的;
3、分立、合并的;
4、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。

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材料目录
1、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;
2、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;〔筹备登记表一〕
3、社会团体办公住所及注册资金提供证明;〔筹备登记表二〕
4、筹备发起人和拟任社团负责人情况表;〔筹备登记表三(1)〕
5、拟任社团负责人情况;〔筹备登记表三(2)〕
6、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身份证明;〔个人:身份证复印件;单位:法人证书复印件〕
7、章程草案。

成立登记社会团体申请材料目录
1、社会团体法人成立登记申请表〔成立登记表一(1) (4)〕
2、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表〔成立登记表二〕
3、社会团体秘书长基本情况表〔成立登记表三〕
4、社会团体住所使用权证明〔成立登记表四〕
5、社会团体活动资金状况证明〔成立登记表五〕
6、单位会员备案表〔成立登记表六〕
7、个人会员备案表〔成立登记表七〕
8、章程

增设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申请材料目录
1、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;
2、社会团体增设机构申请表;〔增设登记表一〕
3、社会团体分支、代表机构负责人基本情况表;〔增设登记表二〕
4、社会团体住所使用权证明;〔增设登记表三〕
5、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》〔副本〕

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材料目录
1、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;〔变更登记表一〕
2、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表〔成立登记表二〕(变更法定代表人时提交);
3、社会团体住所使用权证明〔成立登记表四〕(变更办公场所时提交);
4、社会团体活动资金状况证明〔成立登记表五〕(变更活动资金时提交);
5、章程〔变更社团名称、业务范围时提交〕;
6、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》〔正副本〕。

注销社会团体法人申请材料目录
1、《社会团体法人注销登记申请表》原件一份;
2、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》正本、副本;印章、财务凭证、银行帐号注销证明;
3、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印章、银行帐号注销证明;
4、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。

社会团体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
注销登记申请材料目录
1、《社会团体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注销登记申请表》原件一份;
2、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印章、银行帐号注销证明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