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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朝阳区民政局与28家社会福利机构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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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2-24 |
根据《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“雷霆行动”方案的通知》要求,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, 2月19日上午,朝阳区民政局与28家社会福利中心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书。主要目的是强化各社会福利机构的安全意识,明确安全工作责任,增强火灾防控能力,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,防止和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,保证广大入院老人的生命财产安全,使社会福利机构和谐、稳定发展。 具体要求福利机构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:一是要求各社会福利机构从讲政治、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,要坚持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各社会福利机构设立专门的安全信息员,定期对机构内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和组织消防演练,做到每位工作人员都要掌握必备的安全知识和技能,每位入住老人都要了解和遵守安全管理规定。二是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,承诺六大保证:保证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的畅通;保证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,消防设施、器材配备符合相关标准,完好有效;保证建筑内部装修装饰符合消防安全要求;保证各类安全制度健全、完善,机构消防安全消防应急预案切实可行;保证对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;保证机构内部不使用任何烟花和爆竹, 防止易燃、易爆、剧毒及危险物品进入社会福利机构。三是采取积极措施,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触电、防中毒、防老人走失的“五防”。四是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,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并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。 民政局将全面负责对社会福利机构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、考核和督促落实,组成工作机构,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制度,定期考核,实施奖惩。实行安全责任“一票否决制”,对负有安全事故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一票否决,取消当年评优、评奖资格,并视情节和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。对因失职、渎职或严重失误造成安全事故的,坚决追究领导责任和当事人责任,乃至追究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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