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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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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: | 张位林 |
留言信息: | 本人户口在北京,暂不在北京居住,故委托他人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。现想咨询一下,有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,受托人是不是仅需提供我的身份证复印件、户口本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既可为我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?另集体户口是否需要提供户口本首页? 2015-03-13 |
回复信息: | 您好!当事人委托他人申请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,受托人应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、户口簿(户口薄婚姻状况一栏应与本人当前实际情况一致)、证明当前婚姻状况的材料(离异、丧偶)的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;受托人不能提供委托人身份证、户口簿及相关材料原件的,应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上述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。 2015-03-18 |